為充分發揮市場監管職能作用,進一步激發主體活力,21日,哈市市場監管局發布“2024—2025年市場監管優化營商環境促進高質量發展舉措30條”,從營造一流寬松便捷市場準入環境、營造一流公平有序市場競爭環境、營造一流高質量發展市場創新環境、營造一流規范公正市場法治環境四方面提出30條具體舉措,旨在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促進哈爾濱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可持續振興。
一、營造一流寬松便捷市場準入環境
1.建立“企業開辦直通車”延伸服務機制。新增大型戶外牌匾審批,非大型戶外牌匾備案,彩虹門、充氣模型、實體造型備案3個事項,實現企業開辦、開業“一次辦理”,提升企業開辦便利度。
2.實現企業開辦“零成本”。為全市新開辦企業贈送企業開辦“大禮包”,免費印章從3枚增加到4枚。鼓勵有條件的區、縣(市)為個體工商戶提供免費印章服務。
3.支持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以自愿為原則,建立“個轉企”培育庫,開設“個轉企”綠色通道,實施“個轉企”“8件事”一次辦。探索開展“個轉企”許可資質保全,允許原個體工商戶持有的市場監管領域許可資質在有效期內可繼續保全使用。
4.深化“證照一體化”辦理。制定“證照聯辦”改革任務清單,進一步優化行政許可審批服務流程,實行“一窗受理、并聯審批、一次辦結”,提高協同審批效率,提升群眾辦事體驗。
5.推行營業執照“E站通”便利化改革。在符合條件的個體工商戶集中區域或市場監管所開設“營業執照E站通服務專區”,投放智能自助辦理一體機,讓廣大個體工商戶從業者不出商場(市場)就能辦照、領照,實現設立、變更、注銷個體工商戶全生命周期24小時不打烊服務。
6.優化食品銷售類簡單制售許可審批流程。在堅持“安全、適當、便捷”的許可原則下,采取縮短審批時限、免現場核查、簡化設備設施等審批服務措施,支持多種業態混合經營的中小便利店高質量發展。
7.提升藥品、醫療器械經營許可便利度。藥品零售企業被其他藥品零售連鎖總部收購時,《藥品經營許可證》《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憑證》按照變更程序辦理。
8.推行“承諾即換證”改革。市域內藥品零售企業的《藥品經營許可證》《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經營的,申請人自愿承諾符合許可條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實行“承諾即換證”,并根據情況進行證后現場核查或免于現場核查。
9.優化“跨區遷址”辦理流程。市域內藥品零售經營企業(含藥品零售連鎖門店、單體零售藥店)申請跨區域遷址時,按照經營地址變更程序辦理,不用“先注銷、后設立”,降低藥品零售經營企業辦事成本。
10.放寬“藥食同源”中藥飲片銷售。市域內無中藥飲片經營范圍的藥品零售企業(不含藥品零售連鎖總部),可以經營“藥食同源”定型包裝中藥飲片(不得進行處方調配和拆零銷售),無需配備相關執業藥師和中藥飲片斗柜。
二、營造一流公平有序市場競爭環境
11.最大限度減少涉企檢查次數。推進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與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相融合,實行“一業一查”監管模式,從“按事項查”向“按行業查”轉變,以差異化監管減少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干擾。
12.破除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強化競爭政策實施,依法糾正指定交易、限制商品要素自由流通、阻礙異地經營、妨礙公平競爭等行為,打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
13.推動落實各項降費政策。聚焦水電氣熱等公用企業,商業銀行、協會商會收費等重點領域,加大涉企收費整治力度,依法查處不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繼續收取已取消的收費項目行為。
14.實施“一企一策”定制化服務。指導平臺企業建立合規經營制度體系,完善合規管理制度;組織開展平臺企業網絡交易法律法規培訓,幫助平臺企業解決發展困難;加強網絡集中促銷期間商品交易行為監測,規范平臺線上銷售行為,營造安全放心的網絡消費環境。
15.構建“監管+普法+服務”廣告監管模式。發揮整治虛假違法廣告聯席會議機制作用,加強藥品、醫療、保健食品、旅游、農資、教育培訓等重點民生領域商品和服務廣告發布指導;支持廣告創意產業園區建設,推動創意設計與冰雪經濟、文化產業、亞冬會等深度融合,促進廣告業高質量發展。
16.健全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推進畜禽肉等重點食用農產品經營賦碼管理,加強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與市場準入有效銜接,保障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
17.促進商標品牌建設助力地方特色“潮品”發展。發揮全市22家商標品牌指導站服務作用,支持地方和企業加強商標品牌建設;依法打擊各種傍名牌、搭便車、蹭熱點行為,提振地方特色品牌發展信心和經營主體獲得感。
18.打造安全放心消費環境。推進12315“消費維權服務站”建設,實現規;虉、超市、農貿市場、重點景區景點建站全覆蓋;暢通12315熱線及全國12315平臺等投訴舉報渠道,引導更多經營者入駐全國12315平臺成為ODR企業,最大限度促進企業誠信經營、消費糾紛源頭化解,提振消費信心。
三、營造一流高質量發展市場創新環境
19.實施個體工商戶分型分類精準幫扶。建立分型分類個體工商戶名錄庫,支持和培育一批特色鮮明、誠信經營好、發展潛力大的個體工商戶,帶動同行業、同類型經營主體更好發展。
20.開展“清單式”質量提升服務。公示19家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站服務項目,建立“一站式”服務專家庫,組建“行政+專家”質量服務隊,開放檢驗檢測資源,積極對接企業服務需求,開展質量、標準、計量、認證認可、知識產權等質量幫、服行動,助力企業高質量發展。
21.培育高水平企業首席質量官。依托“質量云課堂”“首席質量官之家”平臺,采取培訓班、研討交流會等形式,深入開展企業質量負責人線上線下培訓,幫助企業引入先進質量管理理念,提高企業產品、管理和服務質量建設水平。
22.實施標準獎勵補貼政策。對符合省、市標準獎補政策條件的“申報即享”,引導激勵駐哈單位積極主導參與國際、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研制,填補標準空白,提升我市標準整體水平和話語權。
23.建立“計量服務中小企業直通車”。以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為依托,為企業提供定制化計量檢測解決方案,幫助企業構建計量管理體系,加強計量技術攻關,打造產業鏈計量融通創新生態。
24.擴大知識產權促進高質量發展獎補范圍。加大“免申即享”“績效獎補”“據實獎補”政策的宣傳力度,鼓勵和支持企業、高等學校、科研機構加強自主創新,提升知識產權創造能力,加強高質量、高價值知識產權前瞻性布局,激發創新創造活力。
25.實施區域特色地理標志產品培育工程。建立地理標志產品梯隊培育庫,開展地理標志助力鄉村振興行動,幫助有條件的區縣(市)完成特色農產品地理標志向地理標志保護產品轉化,提升地理標志產品品牌價值和影響力。
四、營造一流規范公正市場法治環境
26.推行“服務型”執法。完善包容審慎監管“四張清單”,對于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當事人有證據足以證明沒有主觀過錯的不予行政處罰。堅持寬嚴相濟,更多采取約談告誡、行政指導、責令改正等執法方式,指導經營主體主動糾正違法行為,實現法治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
27.促進規范公正文明執法。開展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質量提升行動,健全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協調機制,完善案例指導和典型案例發布機制,嚴格案件審核和案卷評查,杜絕“小過重罰”“類案不同罰”和“當嚴不嚴”。
28.健全市場監管輿情引導處置機制。健全組織機構,提高處置效能,快速穩定市場經營秩序,依法保護企業和消費者合法權益。
29.構建“親清”政企關系。建立市場監管“營商環境會客廳”機制、領導干部包聯企業制度,暢通政企溝通渠道,為企業提供主動服務、優質服務、高效服務。
30.深化系統行風建設。深入推進系統行風建設三年攻堅專項行動,持續整治政務服務、日常監管、執法辦案突出問題,堅決糾治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打造忠誠干凈擔當市場監管鐵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