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是檢驗真知最有效的武器,上周和朋友交流SaaS公司的戰略與管理時,突然就提到了這句話,還記得2013年移動互聯網大潮來臨的時候,許多傳統企業都紛紛提出向移動互聯網轉型,向O2O轉型,立志要把自己打造成一家移動互聯網公司,似乎就是要找到新出路才行,轉眼之間4年時間過去了,我們或者可以再來看看當年喊的震天響的口號,現在還剩下些什么?哪些觀點只是一時之快喊喊就算了,哪些觀點是經受住了實踐的檢驗成為真知而被廣泛理解與執行的呢?
觀點1:在移動互聯網時代,2B的軟件應該免費,有了海量客戶之后就有流量,有了流量自然就能夠實現收費!
我估計這個觀點是在2013年前后最流行的觀點了,特別是有了釘釘、紛享銷客猛砸10個億到處做廣告的時候,認為只需要能夠覆蓋到足夠到的客戶,將在前期的投入大額資金,將客戶吸引進來,然后在后續的客戶收費過程中將前面的資金補回來。這個觀點是一個典型的來自于2C互聯網領域的成功經驗,這也是許多有著2C背景投資人的經驗,因為投資了一些創業企業之后就將這個觀點引進來了。但時至今日一看才知道這中間有多大的坑,免費的2B SaaS客戶忠誠度極低,在軟件免費的時候還能夠留存,但一旦收費就跑的遠遠的,這也成為了當年提出軟件免費策略的2B SaaS公司最大的痛,現在只能紛紛通過戰略調整、企業裁員、重新聚焦大中型收費客戶來找到新定位,但很有可能已經錯過了在2B SaaS領域卡位的最佳時機。
觀點2:在移動互聯網時代,軟件不值錢,軟件可以只收點成本就好了,不應該有軟件許可(用戶數)的這個玩藝,真正有價值的是數據,做SaaS的根本價值在于數據變現!
我記得這個觀點是也是從SaaS火熱起來之后一直在流行的觀點,很多企業都認為SaaS軟件出來之后 ,軟件就應該免費給客戶使用了,前期投入大一些,但如果能夠獲取到海量的客戶數據,就可以通過其它模式做數據變現,這就是喊了許久的“羊毛出在豬身上”的模式,但真實情況我們真的要想想,SaaS企業能夠依靠客戶的數據來變現嗎?按照最新推出的《網絡安全法》的規定,這些數據的擁有權還是企業客戶,如果發生了泄漏或是用于買賣,那可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啊。在B2C領域中,B端就可以掌握大量的C端用戶信息,并在合法范圍內進行更多的業務創新(如推廣告),但在2B SaaS領域這就行不通,因為本質上還是軟件與應用服務,數據的所有權還是歸到甲方客戶的,任何對于數據的訪問都需要得到甲方的授權與認可,除此之外別無它法,這也就使得SaaS企業在商業模式設計上只能回歸“軟件服務”的本質。
再說一下軟件許可與用戶數的問題,SaaS軟件企業之所以能夠快速發展,就在于用一個產品團隊專注于某個細分領域的快速迭代、持續開發,讓軟件系統有持續不斷的生長能力,同時也就是因為能夠將軟件(本質上是COPY)賣給更多的客戶才有可能在SaaS系統定價更低的模式下實現盈利,如果沒有軟件許可的話,那就不叫SaaS的公司了,本質上與軟件外包公司沒有區別,全部都是做項目就好了,沒有持續、穩定的軟件COPY的收入,軟件企業又將如何支持持續的產品研發、交付運營服務呢,回歸軟件企業的商業模式來看,這是持續活下去需要考慮的問題。
觀點3:移動應用開發極為簡單,只需要給我5-6個人,3個月就可以做出來了,哪里要這么復雜,這么貴的?
云計算技術背后有了IaaS,有了許多各種各類的PaaS,也有了極為強大的開源社區,因此軟件產品與技術實現的難度現在與過去的10年相比,難度已經小了非常多,搭出一個簡單可運行的移動應用系統也非常快捷,甚至在一些強大的IDE環境中都不需要過多的編碼,只需要做一些配置就可以完成一個應用了,但這是站在用戶需求只提一次永遠不會變化的情況下做出的設想,一個移動應用的產品從誕生到穩定運行,再到基于用戶場景與痛點不斷深化迭代,其實有一個漫長的看不到頭的歷程要走。這就像是一個初生的孩子孩子,初生之際其實長的很是丑陋,沒有誰生下來之后就是俊俏的帥小伙的,只有不斷應用,不斷打磨的過程中,產品的成熟度才會越來越高,產品的穩定性、易用性才會越來越高,同時也會挖掘出越來越多的場景做出更好用的軟件來。
上次有和一位HR領域的SaaS創始人交流,問道重新再來,還會再做HR領域全過程的SaaS不?他回答說,一定不會再做的,原本以為這個領域很簡單,業務簡單、技術也簡單的活,投入10個人半年也就能夠大功告成的事情,結果變成了投資大幾千萬,干了兩年還在坑里繼續填的狀況,低估了某個領域中的難度。
從這個視角來看,如果你做的是一個小微企業的簡單應用給某一家單位用,可能3個月也就干出來了,但如果你想做個真正可推廣、持續迭代的2B SaaS產品來說,沒有一個強有力的、穩定可持續的產品團隊可不行,沒有穩定的現金流(或是投資)支持也不行,因為這是馬拉松式的競賽,需要時間與絕對的耐力。ê孟裾f到毛主席的《論持久戰》上去了,扯遠了。
觀點4:互聯網時代應該去KPI,去績效考核,做到自組織!
都說互聯網企業的組織很簡單,應該去績效考核,去KPI,做到自組織即可!這句話說的對嗎?在某些場景下是對的,但如果放錯一個適用場景的話,這肯定就會錯的離譜。
放在初創型的互聯網公司來說,這句話是對的,特別是公司就只有“一個批薩”(指的是叫外賣時,一個大號批薩可以把全公司人吃飽)的規模時,企業的創始人就是這個團隊的Leader,帶著團隊一起打拼,沒有明顯的職能分工,也沒有明確的績效考核制度,薪酬與獎金都是老板看著給,在初創階段公司就是這么發展起來的,這個時候談分工、談績效考核與KPI就是扯淡,企業連產品定位和客戶細分都沒有搞明白呢,公司說變就變了,哪里有這么多的條條框框啊。
但如果將這個場景放在阿里、騰訊這樣大規模的互聯網企業,放在用友、金蝶這么些年銷售額超過10億規模的軟件企業來試試,沒有職能分工,沒有KPI與績效考核,大量的團隊負責人只是職業經理人而非創始人,那如何驅動團隊前進?在內部有著多個團隊且有較為復雜的分工關系時,如何進行分工與協作,這個時候如果還是沒有KPI,讓團隊的負責人怎么把團隊帶到公司想要的方向上去呢?
同樣一句話放在不同的場景下應用就會發現能匹配上的,也有匹配不上的,所以不要盲目相信其它人的觀點,“淮南為橘,淮北為杍”的事情在這里也是常常發生的。
觀點5:互聯網企業人人都應該是股東,最好的模式應該是做股權眾籌,全員持股最好了!
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口號至今還是回響,還有許許多多的人都投入到了創業大潮中去,但對于在軟件領域的許多人也覺的應該去互聯網企業找機會,無論是O2O還是什么的企業都好,因為這一類企業只要進去就可以拿到股權與期權。是的,初創企業為了吸引到行業中的優秀人才,的確是拿出了許多股權與期權來吸引人才,這是創業必須的要求,這是有一個巨大的機會在的。同時,有許多人沒有看到巨大的機會與收益背后也可能會有巨大的風險,因為初創企業創業成功概率還是比較低的,特別是O2O這一輪下來,一口氣就趴下了幾百家公司,許多人的股票與期權都化作飛煙而去。所以從這個角度來看,如果想成為股東就要想好,除了有吃肉的可能,也有可能是一無所有喝西北風的可能,想好了再進去也不遲。
這是我想到的在3-4年前新一輪移動互聯網大潮來臨之時,我們被新的觀點和理念沖擊了一把,開始做各類理念的創新與嘗試,但經過時間檢驗之后現在看起來不是那么靠譜的想法,除此之外還有哪些是經過驗證不靠譜的呢?歡迎你告訴我!